根据天津市测绘院生产项目采购管理相关规定,经供方申报、资料审查及综合评审,现将2023-2024年度测绘服务生产项目合格供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评选依据
本次评审依据《天津市测绘院生产项目合格供方管理办法》及相关实施细则,重点对供方的资质条件、技术能力、质量管理、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二、合格供方名单(排名不分先后)
-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
- 天津市勘察院
- 天津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中心
-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
-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
- 河北省地理信息集团有限公司
- 天津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
-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
三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。
四、异议受理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测绘院生产管理处反映。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
受理电话:022-XXXXXXXX
受理地址:天津市XXXX区XXXX路XX号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特此公示。
天津市测绘院
2023年6月1日